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学会通知】 2016-02-19 作者:广东省化学学会 点击数:2166
粤化学会[2016]第001号
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市(县)科协、各市(县)教研室并转有关中学:
化学基础教育在促进化学科学可持续发展,培养化学科技和教育人才方面发挥着基础的作用。为了表彰和激励广大中学化学教师献身于我国化学基础教育事业,中国化学会决定自2014年起,设立“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以表彰在化学基础教育教学方面做出成就的优秀中学化学教师。根据中国化学会“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化会字〔2016〕04号,见附件1)的精神,我学会决定从全省中学化学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中遴选1名作为候选人推荐给中国化学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条件、推荐办法与名额
1、候选人的条件: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工作在中学化学教学第一线的现任在职的优秀教师。
2、推荐办发:根据附件1、“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奖励条例”(见附件2)的规定予以推荐。
3、推荐名额:我学会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一名。
4、被推荐的候选人应该是中国化学会会员。非会员在被推荐时,应办理入会手续。推荐表和奖励条例可以在中国化学会(http://www.chemsoc.org.cn/)和中国化学会《化学教育》编辑部网站(http://www.hxjy.org)下载。
二、推荐材料与推荐时间
1、推荐材料:被推荐的候选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3)、代表性的论文或专著以及相关的附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2、推荐时间:2016年3月5日前,各地市先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材料1份(发送至邮箱jwce@mail.sysu.edu.cn)。
三、评选办法
我学会组织专家对各地市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排序,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学会将以电子邮件通知被推荐人。
被推荐人将上述推荐材料按A4纸打印胶装成册或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打印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盖章)。
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不予评审。候选人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打印材料快递至: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三份寄:
通信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邮编:510275
联系人以及材料接收人:李淑君
电话: 13650918615,020-84111835;电子邮箱: jwce@mail.sysu.edu.cn 。
附件:
附件1: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广东省化学学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