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考场规则

【竞赛通知】 2010-05-04 作者/广东省化学学会

1. 考试时间:9:00-11:30。

2. 参赛考生对号入座后,将三证放于书桌右侧,以备监考人员核查。

3. 除必要的文具,如非编程计算器、钢笔、签字笔、直尺、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4. 参赛学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始考试后1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

5. 参赛考生姓名、所属学校必须写在答题卷首页左侧指定位置,写在其他地方当废卷处理。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6. 所有解答必须写在指定的方框内,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卷,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作答。不得使用涂改液。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答题卷和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7.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8.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参赛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和答题卷分别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回收点齐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卷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