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的通知
【竞赛通知】 2017-02-16 作者/陈小娟
各市(县)科协、各市(县)教研室并转有关中学:
针对目前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的基本情况,结合我省高中化学教育教学现状和高考的基本要求,我学会决定举行“2017年广东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竞赛定于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在全省各地市同时举行。
竞赛时间2.5小时,上午9:00 ~11:30进行。
为了组织好本届竞赛活动,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的公正性、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竞赛由各市(县)教研室负责考务工作,请各市(县)教研室及有关中学将竞赛大纲、竞赛的具体要求于赛前通知到每位参赛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竞赛时间为2.5小时,不得减少或延长。迟到30分钟不得进考场。开始考试后1小时内不得离场。时间到,考生把试卷(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立即起立撤离考场。监考人员应当场将试卷装订成册并密封,不得拆散。
2、参赛学生应将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放于书桌右侧,以备监考人员检查。所有解答必须写在指定的方框内,不得用铅笔答卷(包括作图),不得使用涂改液及修正带。草稿纸在试卷内,不得自行带任何其他纸张进入考场。
3、参赛学生姓名、所属学校的全称必须清晰地写在首页左侧指定位置,写在其他地方当废卷处理。
4、允许参赛学生使用非编程计算器以及直尺等文具。
5、本届竞赛试题的知识水平,以我学会颁发的“2017年广东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大纲” (详见附件1)为准,竞赛试题的类型和难度紧密结合我省正在实行的高考体系。
6、各市(县)教研室须确定一名竞赛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竞赛工作,并做到严密管理。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各市(县)竞赛总负责人务必于4月10日前,将其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写“情况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寄至我学会,我学会根据各市(县)报送的学生报名人数统一分寄试卷。学生报名表见附件3(EXCLE表格)。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各市(县)教研室应严格按照附件3的格式将各学校的学生报名信息汇总后于4月10日前寄送我学会(电子版)。
二、竞赛试卷:今年的竞赛试卷由我学会和广西化学化工学会联合命题,学会统一印制(42份/袋),各市(县)不得复制。我学会按各市报名人数,于考试前将试卷寄至各市(县)教研室。竞赛考试完毕后,各市(县)应在三日内组织评卷,并将参赛试卷总数的10%报送我学会化学竞赛指导小组,经复评审核后,确定一等奖的获奖名单。
三、获奖比例:一、二和三等奖的获奖人数分别是各市(县)参赛学生数的8%、10%和7%。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教师、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教研员由广东省化学学会予以表彰。
四、收费:每位考生需交参赛费33元,其中10元交省化学学会,此款专用于化学竞赛的命题、试卷印刷、试卷复评、奖状印刷、邮寄试卷和获奖证书等工作;其余23元专用于当地考务组织、试卷初评和邮寄复评试卷等工作。请各市(县)竞赛总负责人统一将参赛费于2017年4月20日前寄给广东省化学学会;逾期不交参赛费,我学会将不为所在地市邮寄竞赛试卷,后果自负。
银行汇款:户名:广东省化学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怡乐支行
账号:3602000309000507804
五、参加2017年中国化学会举办的“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的选手将从本次竞赛中产生,我学会将根据各地市考生的具体情况分配选手名额并另行通知。
六、竞赛报名以学生自愿为原则。请各市(县)竞赛总负责人于4月10日前将参赛的确切人数和所需试卷份数,报送我学会。
七、竞赛试卷标准答案将于5月13日上午11:30发送给各市(县)竞赛总负责人。
八、报名表等寄: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广东省化学学会
陈小娟 老师 收
邮政编码:510275
陈小娟老师的电子信箱:chxjuan@mail.sysu.edu.cn。
陈小娟老师的联系电话:020-84110468。
广东省化学学会
二O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2:2017年广东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总负责人和试卷接收人通讯联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