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学学会会员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及收费,根据本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会员类别与入会资格
第二条 会员类别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会员分以下几种:学生会员、普通会员和海外会员。
第三条 入会资格
在化学及其相关技术领域从业的专业人士,包括从事化学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教育、管理、传媒、服务以及其他领域对化学应用与普及有兴趣的人士,凡化学专业水平相当于大学本科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各类会员的资格如下:
(一)学生会员:在读的化学及相关专业的学生;
(二)普通会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在化学及其相关技术领域从业的专业人士;
(三)海外会员: 除中国大陆,港澳台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在化学及其相关技术领域从业的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遵守以下条件:
(一)赞成并同意遵守本会章程;
(二)自愿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三)按时交纳会费。
第五条 资格排除
下列人士不具备入会资格:
(一)在刑事处分服刑期间者;
(二)本会认定有违约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者;
(三)有严重损害本会利益行为者;
(四)会员部审查认为其不具备入会资格者。